托盤的標準問題,由來已久,爭論也很大。主要焦點在于兩點:其一是采用什么規格,其二是采用幾個規格。從表面上看,是一個見仁見智的事情。但更加重要的是要理解背后的邏輯,才能做到對標準的準確理解,并靈活應用于實踐。本文就說說這方面的問題。
關于托盤的標準化,ISO最早于1961年就頒布了第一個標準版本。建議采用3個尺寸:800mm*1200mm,800mm*1000mm,1000mm*1200mm,后來幾經修訂,推薦尺寸也在不斷變化。到了1988年,ISO頒布了一個國際標準《聯運通用平托盤 主要尺寸及公差》(ISO6780:1988),推薦了4個規格:1200mm*1000mm,1200mm*800mm,1219mm*1016mm,1140mm*1140mm。這一標準沿用至今,并在2003年進行修訂,增加了2個規格(表1):
表1:ISO6780:2003 洲際物料搬運平托盤 主要尺寸及公差
我國的托盤標準,最早是1982年頒布的《聯運通用平托盤 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 :1982 ),到了1996年,進行了第一次修訂,直接引用了ISO6780:1988標準。2007年,由吳清一教授主持修訂的版本,是第一個針對我國國情的標準,即《聯運通用平托盤 主要尺寸及公差》(GB/T 2934:2007)。在這一標準中,經過大量的調研和探討,僅保留了2個ISO的尺寸,即1200mm*1000mm和1100mm*1100mm,并建議優先采用1200mm*1000mm規格的托盤。2024年,這一標準將再次修訂(尚未批準頒布),將增加了1200mm*800mm規格尺寸。ISO的標準演變,顯然是參照了各方的現實情況及基本訴求。最早的規格,主要是考慮歐洲的實際使用情況,以1200*1000和1200*800為主,后來考慮到美國的實際情況,增加了英制48in*42in和42in*42in兩種規格,再后來,隨著日韓的加入,1100mm*1100mm和1140mm*1140mm規格。當然也考慮了國際海運集裝箱的尺寸2330mm的因素。這可以看成是國際貿易促成的結果。
標準是歷史演變的產物,反映的是歷史演變過程中人類的認知和訴求。國家內部的聯運是一回事,而在洲際聯運過程中,各國尋求一致的標準是至關重要的。從ISO的演變可以看出,標準的制定,僅僅反映出主要工業國在輸出產品時所遵循的由內而外的標準。最早是歐洲,然后是美國的加入,最后是日、韓的加入,標準隨之改變。ISO無法協調各國的利益訴求,各國又不想主動放棄習慣做法,于是,就出現了眾多的規格,甚至公制和英制混雜的現象。
但有兩點是明確的:其一是,每個國家所遵循的標準還是比較單一的,如歐洲主要是1200*1000以及1200*800,美國主要是1209*1016以及1016*1016(對應英制48*42和42*42),而日韓主要采用1100*1100以及1200*1000規格;其二,每個國家其實并沒有實現絕對的標準化。很多標準之外其他尺寸還在不斷出現和使用,并且占據很大一部分比重。
相比歐美,我國經濟起步較晚,所以在標準制定過程中,最開始基本上是以歐美標準為參考的,總體上缺乏自主性。GB/T 2934:2007之所以意義重大,就是因為我們終于明白了托盤標準制定的意義所在。即標準是為我國的國民經濟服務的,不存在為某個集團服務,也不存在單純為外國服務。大道至簡,對托盤來說,越少的規格,其適應性越高。越多的規格,只會增加混亂。我國在很多年前就已經明確采用公制和放棄英制的戰略方針,因此,有關英制的規格,就不應該成為標準,正是基于這一點,有關英制的規格也就從一開始就排除在我國托盤標準之外。標準的制定要關注對外貿易和對內循環兩個方面。這兩個方面的訴求往往并不一致。如何協調,并不容易。因為外部的世界千變萬化,我們無法照顧到每一個國家和地區。因此,以我為主,尋求最大公約數的策略才是正確的選擇。1200*1000規格正是基于這一原則確立的。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對每個企業來說,如果產品是銷往某個固定的國家或地區,完全可以采用定制化的方式。這是標準所允許的,也是企業需要靈活掌握的。
一個具有顛覆性的思維方式是,托盤標準的制定不是要托盤去適應某種產品,而是要促進未來的產品設計去適應托盤。從這個意義上講,采用唯一的規格尺寸,是托盤標準的不二選擇。令人欣慰的是,GB/T 2934:2007已經做到了這一點。之所以還保留了1100*1100規格的托盤,可以視作為照顧日韓和東南亞等國家的基本訴求(盡管現在看起來沒有什么必要,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卻是完全合理的一種選擇)。但優先選擇仍然是1200*1000。
或許有人會問新修訂標準加入了1200*800的合理性問題。我個人覺得,按照GB/T 2934:2007的思路,將1200*1000建議為優先選擇,再列示幾種ISO的規格尺寸或其他規格,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也是在與世界交流中一種策略。其本質是照顧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現狀和訴求,給國內企業提供參考。但在國內的循環體系應用中,則只能采用唯一的規格,就是1200*1000。否則,更多的規格只會增添管理的難度和實施成本,這與制定標準的出發點是背道而馳的。
北京伍強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研究生畢業后于北京起重運輸機械研究院工作多年,歷任計算機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物流工程部副主任,市場二處處長,副總工程師等職務。1999年獲教授級高工職稱,2002年受聘北京交通大學客座教授,2013年兼任北京物資學院人生導師。現任北京伍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擔任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常務理事,中國物流標準化委員會管理與技術分會副主任,中國重機協會物流與倉儲裝備分會副理事長等社會職務。
主要研究方向: 起重運輸機械、物流機械產品的計算機輔助設計和有限元分析;2 物流中心與配送中心總體規劃;3 物流中心關鍵設備計算機優化;4 物流中心庫存管理系統(WMS)和控制系統(WCS)研究開發;5 物流中心動態仿真系統研究。
主要榮譽和著作論文: 獲原機械工業部優秀青年論文特等獎一次;2 獲原機械工業部科技成果一等獎一次,二等獎兩次;3 獲北京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一次。4 發表各類科技論文60多篇,參與編寫科技圖書3本(部)。5 在1991年提出“二次懲罰法”優化設計理論,并成功應用于離散型優化系統6 在2005年 提出建設“合適的”物流系統理論。7 在2008年提出評價物流系統先進性的12項指標。8 獲2013年度中國物流技術年度人物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