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個稅改革之后,營業稅、增值稅也雙雙迎來起征點調高,這給小微型企業帶來了福音。
財政部10月31日發布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明確將修改原細則的部分條款,調高營業稅和增值稅的起征點,并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納稅起征點調高
在增值稅方面,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征點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而原實施細則中,上述三種增值稅的起征點分別為2000~5000元、1500~3000元和150~200元。
對營業稅而言,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的幅度提高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此前為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營業稅,提高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此前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
小微型企業減負
如果說個稅起征點調高減輕了中低收入階層個稅稅負,那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調高無疑給不少微型和小型企業減了負。
稅負過重,被不少專家學者認為是中小企業利潤薄的重要原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民建中央副主席辜勝阻就曾表示,目前,中小企業全方位進入“高成本的時代”。“面對繁多稅費,中小企業不堪重負。”
因此,給企業減稅成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措施之一。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初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已經表示,將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其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
同時,上周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從明年1月1日起,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并率先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試點。這些都是繼今年9月1日提高個稅起征點后,國家為個人和企業減稅的實質舉措。
將促進產業升級
專家認為,增值稅改革試點啟動將推進結構性減稅。就具體試點行業而言,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稅負減輕對于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優化經濟結構意義重大。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指出,將交通運輸業納入增值稅改革試點,但未明確界定“部分現代服務業”。中金公司研究報告指出,銀行業和保險業在定義和估算增值額時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和爭議,納入試點的可能性不大。倉儲郵政屬于生產性服務業,在國民經濟統計中與交通運輸同屬服務業的一個子部門,納入試點的可能性大。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屬于現代服務業中科技含量高且國家鼓勵的新興產業,因此也可能在試點之列。據中金公司測算,如試點方案擴大至全國,試點行業的稅負將減少470億~700億元。
對于交通運輸業,國金證券表示,增值稅改革將長期利好物流行業,尤其是管理型的物流業務將獲得較大解放,但物流公司的獲益將在增值稅改革全國推廣后才會看到具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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