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叉車,堆高車等招標采購
- 采購量 1 臺
- 地區 全國
- 時間 2012-11-23
1 、項目名稱: 物流機械設備 公開招標采購
2 、招標內容:共六包。 第一包:電動叉車(1 輛);第二包:全自動堆高車(1 輛);第三包:半自動堆高車(1 輛);第四包:電動托盤車(2 輛);第五包:輕型雙層護欄車(4 輛);第六包:氧焊具(1 臺),電焊機(1 臺),疏通機(1 臺) ; 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說明”。
3 、招標編號: 2012-11-33-G
4 、 投標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或經銷招標所需貨物,且有相應服務能力的廠家或商家;
(2) 具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依法納稅,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3) 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和第五包的投標人須提供 ① 屬于非生產廠家提供投標產品合法的代理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② 投標產品生產廠家須在山西地區設有分支機構,并提供證明文件。
5 、發售招標文件截止時間: 2012 年11 月23 日 — 2012 年12 月24 日 (公休日除外)。北京時間8:00-11:00,15:00-17:00,公休節假日除外。
6 、標書售價為 200 元/本。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7 、投標時間:2012年12月25日 上午08:00—09:00
8 、投標截止時間暨開標時間: 2012年12月25日 上午09:00
9 、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財庫[2007]119號)有關規定,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必須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本招標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購內容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10 、投標人對采購需求有關事項有疑問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5日前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傳至技術咨詢人員同時,傳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1 、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將通過太原政府采購網公布,請投標人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招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太原政府采購網,招標人在太原政府采購網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12 、凡投標人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招標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投標。
13 、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應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供應商注冊須知》(參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記備案。
14 、 投標、開標地點: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室
15 、聯系單位: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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