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商務部在官網發布我國電子商務物流領域的首個行業標準《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范》(以下稱《規范》),并于2016年9月1日起全國正式實施。讓標準相對缺失的電商快遞從此有法可依。
“血雨腥風”的“雙11”購物狂歡節雖已落下帷幕,采購的商品很多還沒有到達消費者手中,這也使得電商物流業正在經受嚴峻考驗?!霸陔娮由虅瘴锪餍袠I標準還相對缺失的背景下,《規范》將先進的電商物流配送服務管理經驗形成標準,不僅可以規范企業配送服務及運作規范,對提升電子商務物流配送服務質量、降低物流費用、提升物流業發展水平、保障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現實的意義?!敝袊娮由虅瘴锪髌髽I聯盟標準處相關人員告訴記者。
《規范》第5部分對“服務費用”規定,“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費用包括基本服務費、保險或保價費、退換貨服務費、增值服務費等。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制定明確統一的服務計費規則并在提供服務前告知顧客。其中,提供的財務憑證應該具有結算明細清單及發票(包括符合規定的電子發票)?!?
《規范》第6部分對“費用收取”部分規定,“除代收貨款外,消費者(代收人)支付費用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根據事先約定,提供收費憑證?!?
《規范》第7部分對“賠償處理時限”的規定是,“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約定理賠規則,如未進行規定或規定未能覆蓋,則應在24小時內答復索賠人是否受理,30個工作日內處理消費者理賠。且要求理賠事件結束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做好理賠資料的歸檔保存工作。”
記者了解到,《規范》是由商務部流通發展司牽頭,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聯盟組織承接,順豐速運集團與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主筆起草。同時參與起草的單位還包括:圓通速遞有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資管理(中國)有限公司、乾龍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百利威倉儲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網倉科技有限公司、商派軟件有限公司、圣特爾•E店寶、銳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菱通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記者從中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聯盟標準處獲悉,該標準深入到電子商務物流系統、倉儲、運輸、配送、退換貨等各個環節,規定了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的服務能力、服務要求和作業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規范》不適用于跨境物流、冷鏈物流和醫藥物流服務。
以下是《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范》全文: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范
2015-11-09發布2016-09-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電子商務物流企業聯盟、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順豐速運(集團)有限公司、圓通速遞有限公司、申通快遞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資管理(中國)有限公司、乾龍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百利威倉儲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網倉科技有限公司、商派軟件有限公司、圣特爾•E店寶、銳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菱通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干為、曾毅、曾治平、陳德軍、李琳、徐佳梅、徐燕、李治銀、陳濤、陳麗園。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規范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的服務能力、服務要求和作業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提供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的組織以及相關主體,提供大宗商品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的組織可參照執行。本標準也可作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或商戶對第三方物流服務進行選擇、規范和管理的參考依據。
本標準不適用于跨境物流、冷鏈物流和醫藥物流服務。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8768數碼倉庫應用系統規范
GB/T22239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22263物流公共信息平臺應用開發指南
GB/T26772運輸與倉儲業務數據交換應用規范
GB/T27917快遞服務
SB/T11068-2013網絡零售倉儲作業規范
JT/T919.1-2014交通運輸物流信息交換第1部分:數據元
JT/T919.2-2014交通運輸物流信息交換第2部分:道路運輸電子單證
YZ/T0131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
YZ/T0130快遞服務與電子商務信息交換標準化指南
YZ/T0064快遞運單
3術語和定義
3.1
電子商務物流electroniccommercelogistics為電子商務提供運輸、存儲、裝卸、搬運、包裝、流通加工、配送、代收貨款、信息處理、退換貨等服務的活動。
3.2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electroniccommercelogisticsorganization提供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組織。
注:電子商務物流組織既可以提供物流一體化服務,也可以僅提供其中部分環節的服務。
4總則
4.1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遵循安全、準確、按時、方便的原則,為電子商務平臺、商家、消費者提供高效滿意的服務。
4.2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在執行本標準時,如服務合同約定的條款高于本標準,以服務合同約定為準。
4.3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樹立高效、環保理念,提高資源利用率,達到環保要求。
4.4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遵循信息安全原則,積極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
4.5鼓勵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進行模式、業務和技術創新,申報知識產權和專利,并享受相關法律保護。
5服務能力
5.1經營場所
5.1.1倉儲場所
應選擇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場所作為倉儲場所。所設置的倉儲場所應滿足以下要求:
——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場所封閉,符合商品存儲需求,并且有應急通道;
——配備全面覆蓋、高清晰度的監控設備;
——對庫區進行合理分區,規劃合理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通道;
——宜有標準裝卸貨平臺和車輛中轉場地;
——應參考GB/T18768配備信息化系統,進行信息化管理。
5.1.2分揀處理場所
應根據業務量、業務開通區域等因素合理設置分揀處理場所。所設置的分揀處理場所應滿足以下要求:
——封閉,且面積適宜;
——配備相應的符合國家標準的處理設備、監控設備和消防設施;
——對分揀處理場所進行合理分區,并設置異常貨物處理區;
——保持整潔,并懸掛組織標識。
5.1.3配送場所
配送場所應滿足以下要求:
——按照所在區域的企業及商業設施分布情況,以及人口結構、收入水平、消費習慣和用戶需求等因素設置場所,應確保不擾民;
——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設施與器材;
——具備輻射周邊區域的配送能力;
——具備獨立的貨物存儲區、異常貨物保存區,可設置獨立的充電區域、車輛??繀^域;
——配備全面覆蓋的監控設備;
——有開放的窗口供消費者自提;
——懸掛經營許可資質和明顯的組織標識。
5.2設施設備配置
應配備與開辦業務范圍相適應的設施、設備,并應定期維護更新。宜配備以下標準化的設施設備:
——運輸設備:包括干線運輸車輛、配送機動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屬于特種車輛的,駕駛人員應具有上崗證;
——計量設備:包括計量計拋器具等;
——信息采集:包括無線掃描槍、智能終端等信息采集與操作輔助設備;
——安檢設備:包括金屬探測儀、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等;
——監控設備:包括攝像頭、錄像機、監控主機等;
——辦公設備:包括電腦、打印機、針式打印機等;
——配送設備:包括手持終端、POS終端等;
——分揀設備:包括傳送帶、自動分揀設備等;
——其他設備。
5.3信息系統
5.3.1功能與基本要求
5.3.1.1信息管理系統
應建立用于內部業務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統,且應滿足以下要求:
——根據業務需求,包括訂單管理、狀態與路由查詢、財務系統、逆向物流、倉儲管理、運輸管理、消費者投訴管理等系統功能;
——具備系統推送或以其它線上方式提供基本信息以及接收信息的能力。
應按照YZ/T0131的要求,對服務流程重點環節產生的信息進行及時有效地記錄、處理、更新、維護,確保信息安全,便于在組織經營管理、對外服務過程中,對信息進行查詢、分析和追溯。
5.3.1.2信息服務平臺
應利用信息管理系統的信息資源,建立滿足消費者需求的開放服務平臺,具體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應具有為企業客戶、消費者及有關人員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訂單查詢、物流追蹤、投訴等基礎服務的能力;
——服務平臺的建設應遵循GB/T22263等相關平臺建設標準與協議。
5.3.2數據交換
電子商務物流供應鏈上下游宜進行信息系統對接和數據交換,數據交換應符合JT/T919.1、JT/T919.2、YZ/T0130和GB/T26772等標準的要求。
5.3.3信息系統安全
應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信息管理系統安全,包括但不限于:
——應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確保消費者信息數據的安全;
——應配備保護網絡安全和預防網絡風險的設備;
——涉及消費者的數據應保存1年以上,行業有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的,按法律法規或標準執行;
——除依法配合司法機關外,不能將涉及消費者的數據泄露給第三方,遇異常情況應及時上報處理并通知消費者;
——宜明示信息系統安全等級,安全等級保護應符合GB/T22239的相關要求。
5.4合同與單據
5.4.1基本要求
應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對物流服務全過程中產生的合同與單據進行存儲。涉及消費者的合同和單據保存期限不低于3個月;有保質保換保修等約定的,保存期限不低于約定期;行業有相關法律法規或標準的,按法律法規或標準執行。
合同和單據不應丟失或信息外泄,應有統一銷毀的管理制度和周期。
5.4.2服務合同
服務合同應符合以下要求:
——應符合法律規定,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文字表述應真實、完整、易懂;
——可采取書面形式或符合《電子簽名法》要求的電子合同形式簽訂;
——電商與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的合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服務內容與范圍;
b)服務要求,例如服務時限、倉儲驗收標準等;
c)服務費用計算規則;
d)結算周期、方式與例外說明,涉及代收貨款服務的應明確返款的周期與要求;
e)理賠規則;
f)適用期限;
g)違約責任。
面向普通消費者的服務合同,如采用格式合同的,應按照YZ/T0064的相關要求執行。
5.5服務費用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費用包括基本服務費、保險或保價費、退換貨服務費、增值服務費等。
應制定明確統一的服務計費規則并在提供服務前告知顧客,服務費用的制定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
財務憑證應該具有結算明細清單及發票(包括符合規定的電子發票)。
6作業要求
6.1倉儲作業
6.1.1入庫
6.1.1.1入庫準備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根據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入庫通知進行入庫前準備,準備的內容包括庫位、人員、設備及作業憑證等。
6.1.1.2貨物接收
貨物到達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進行單據核對。核對無誤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進行驗貨,貨物驗收應滿足以下要求:
——驗收范圍為貨物品名、數量和外觀,驗收標準應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協商并通過合同確定;
——發現差異的應在48h內反饋。
6.1.1.3貨物加工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可提供貨物組配、塑封、包裝、貼碼等預處理的增值服務。其中,貼碼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對于雙方約定提供加工服務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按約定對貨物進行加工。
6.1.1.4貨物入庫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根據實物信息和貨位分配信息進行入庫作業,以保證貨物和系統信息一致。
6.1.2庫存管理
6.1.2.1庫存管理及儲存要求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對其庫存及存儲場地進行有效合理的管理:
——庫存與倉儲管理過程中各環節的操作應遵守倉儲的相關要求;
——貨物的存放應考慮出庫的方便與高效、查詢方便、貨物的安全等,應借助信息化、大數據手段進行管理,對于批次多、批量大的商品優先配置;
——對存儲的貨物,制定相應的保管措施,實施持續管理。
6.1.2.2貨物的堆碼與存放
貨物的堆碼應滿足以下要求:
——應合理、安全、整齊、低耗,不阻擋標簽,便于檢查和盤點,并可有效利用倉庫容量;
——應遵循適合貨物的堆存方式、堆存限制,便于貨物搬運和養護;
——應符合貨物理化性質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應按貨物性質分類別存放,對貨位編號,將編號置于明顯位置,或采取信息化手段,以便貨物進出。
6.1.2.3貨物的盤點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該建立定期盤點的機制。有條件的企業可實施實時盤點。
6.1.3出庫
6.1.3.1揀貨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在接收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訂單信息后,應及時進行揀貨。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采用適合業務需求的自動分揀系統、智能終端等輔助工具,提高工作效率和準確性。在揀貨同時或完成揀貨后,應將采集揀貨操作信息并反饋至信息系統。
6.1.3.2驗貨
對完成揀貨后的貨物,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進行驗貨:
——掃描驗貨:即利用信息系統,通過掃描的條碼信息,判定其與電商訂單信息、裝箱信息等是否相符;
——人工驗貨:即由工作人員核對貨物信息與出庫憑證及相關單證的內容,記錄相關信息與責任人。
6.1.3.3封裝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采用合適的包裝材料對貨物進行封裝,并張貼編碼,鼓勵采用與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銜接一致,并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編碼。
鼓勵在封裝時采用環保、可循環使用的材料,采用與標準托盤等設備匹配的包裝尺寸模數。
封裝時應防止:
——變形、破裂;
——傷害顧客、配送服務人員或其他人;
——污染或損毀其它貨物。
封裝完成后,應在外包裝粘貼貨物的配送單或運單,并根據商品特性應粘貼明顯的識別標識。易損貨物、?;返忍厥馍唐返姆庋b,應按相關要求在外包裝上粘貼標識。
6.1.3.4發運
貨物交接給下一環節或第三方物流時,應采集訂單信息并反饋至信息系統,同時宜形成紙質的交接單據存檔;貨物交接應在有監控設備的區域中進行。
發運的貨物應符合國家關于安全和禁限寄物品的相關規定。
6.1.3.5風險控制
在整個倉儲服務過程中,應始終關注物品的安全,如防火、防盜、防潮、防霉變、防鼠蟲害、防損壞、防腐蝕、防污染等。
應對自然災害、環境因素、人為因素等可能造成貨物損壞的其它潛在風險進行分析、識別,并依據潛在風險的類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風險發生時,應采取相應的應急預案,使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6.2中轉作業
分揀處理場所內應有場地規劃標識,包含場地燈光、預估溫度、場地路面、現場路線、通道等,應保障車輛及其他運行工具暢通。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充分考慮業務需求、時效、場地利用率合理規劃中轉批次,應確保準確中轉。
轉運時3kg以內貨物(含)宜做裝籠、包等集裝容器以提高安全性和操作效率,不規則或超過60cm貨物可單獨裝車。貨物碼放應遵循“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分類碼放”原則。
6.3運輸作業
6.3.1裝卸
裝卸應滿足以下要求:
——應根據運輸工具限制要求進行裝載,不應超出運輸工具限制對貨物進行配載;
——貨物進行裝卸時,應做到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分類碼放,保證貨物安全;鼓勵對貨物進行單元化裝卸;
——應按貨物包裝上的標志要求進行作業,無標志要求的以不損壞貨物外包裝和使用價值為基礎進行裝卸;
——大件貨物的裝卸,應使用裝卸工具,避免野蠻裝卸。
6.3.2運輸到達
應根據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地點準確將貨物送達,貨損、貨差應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允許范圍值內。
應對貨物裝、卸車環節進行品類、數量核對,并做好交接手續,及時、準確填制運輸與配送憑證,相關交接單據、憑證需保存備查。
收貨時,承運人應核對收貨方身份,若非本人收貨,代收人應持原收貨方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函進行代收,同時承運人應在簽收回執上記錄代收人的有效證件號。
6.3.3異常處理
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盜搶,應在事件發生時立即向公安機關和保險機構報案并做好備案登記。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如遇車輛故障,應及時報備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貨物及時抵達。
在運輸配送過程中出現收貨方拒收或配送失敗時,配送人員應在配送單或運單上注明原因,并由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聯系發貨人確認貨物配送信息。
6.3.4全程監控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通過衛星定位監控平臺或者監控終端,及時糾正和處理超速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行為。監控數據應至少保存3個月,違法駕駛信息及處理情況應當至少保存3年。
6.4末端配送作業
6.4.1形式
末端配送形式主要包括自取、按名址面交、共同配送等形式。
6.4.2自取
對于合同約定自取的貨物,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
——及時通知收貨人自取時間;
——按合同約定或運單規定提供自取驗貨服務;
——驗貨無異議后,由收貨人簽字確認。
6.4.3按名址面交
6.4.3.1投遞時間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投遞應不超出向消費者承諾的服務時限。
6.4.3.2投遞次數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對貨物提供至少2次免費投遞。投遞2次未能投交的貨物,消費者仍需要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投遞的,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可收取額外費用,但應事先告知消費者收費標準。
6.4.3.3簽收
6.4.3.3.1驗收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簽訂合同,明確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在配送驗收環節的權利義務關系,并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驗收服務;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應當將驗收的具體程序等要求以適當的方式告知消費者,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在配送時也可予以提示;驗收無異議后,由消費者簽字確認。國家相關部門對驗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4.3.3.2代收
若消費者本人無法簽收時,經消費者允許,可由其他人代為簽收。代收時,配送人員應核實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責任。
6.4.3.3.3例外情況
在驗收過程中,若發現貨物損壞等異常情況,配送人員應在相關單據上注明情況,并由消費者和配送人員共同簽字。
6.4.3.3.4費用收取
除代收貨款外,消費者(代收人)支付費用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根據事先約定,提供收費憑證。
6.4.4共同配送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與共同配送中心簽訂協議,明確雙方在投遞時效、快件保管、驗收、費用支付、快件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權利和義務。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與共同配送中心信息系統聯網,及時獲取服務信息。
6.5退換貨作業
6.5.1基本要求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提前約定服務時效、退換貨增值服務費用標準等合同條款。
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選擇退貨、換貨配送服務時應該表明貨物回收的要求與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回收貨品的名稱、型號、顏色、數量或其它具有唯一性的識別碼。物流信息應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訂單信息進行匹配。
6.5.2收取退貨
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應通知消費者具體上門收取退貨的服務信息。
配送人員及時聯系消費者,核對擬回收貨品的名稱、型號、顏色、數量等相關信息,預約上門回收貨物時間,提醒消費者提前準備好貨物。
配送人員按照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要求驗收貨物,確認無誤后方可收貨。收貨后,消費者應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6.5.3返倉入庫
配送網點整理退回的貨物后,應將信息發送給倉庫,預約時間入庫。倉庫應與配送網點進行核對,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進行信息核對。
6.5.4異常處理
出現以下情形時應及時告知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由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與消費者溝通確認后再上門收取退貨貨物:
——消費者拒絕返回貨物;
——退貨貨物不符合驗收要求時;
——當無法聯系換貨消費者,換貨消費者不提供原始貨物,原始貨物不符合驗收要求等異常情況時;
——其他情況。
7服務要求
7.1電子商務交易平臺
在電子商務物流服務中,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應:
——建立評價和管理體系,遴選合格的物流服務組織作為平臺服務提供商;
——要求并監督商戶公示物流服務承諾;
——針對商戶、物流服務組織、消費者存在分歧的投訴,統一進行調解和處理。
7.2商戶
在電子商務物流活動中,商戶應:
——按照5.4.2的要求,與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簽訂合同,并將合同中涉及消費者權益的內容,以適當的方式告知消費者;
——接受消費者訂單后,按訂單信息及時精準發貨;所發運的貨物應與訂單信息一致,應符合國家關于安全和禁限寄物品的相關規定;發運時間以實物交接到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為依據;
——負責處理貨物真偽、產品質量等非物流原因導致的投訴。
7.3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
7.3.1服務時限
如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約定服務時限,應按約定執行。如無約定,按以下要求執行:
——商戶下單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于30min內約定響應時間;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中的快遞企業應該按照GB/T27917快遞服務標準的時效提供服務。
7.3.2服務安全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服務安全:
——對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交付的貨物進行驗貨,不應接收違反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貨物;
——采用合適的包裝材料對貨物進行包裝,防止貨物變形、破裂;
——對重點作業場所的作業過程進行全程監控;
——針對所有交接環節,建立交接核查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在服務全過程,不準許無關人員接觸貨物;對于異常貨物,需要進行開拆、重新包裝等處理的,應由2人以上共同處理;
——在整個物流服務過程中,始終關注物品的安全,如防火、防盜、防潮、防霉變、防鼠蟲害、防損壞、防腐蝕、防污染等。
7.3.3服務人員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服務人員:
——宜統一穿著具有組織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或胸卡,衣著整潔;
——應友善對待客戶,行為文明、舉止大方,與消費者的溝通親切友好;
——應了解服務內容、服務流程等,及時熱情耐心地為顧客答疑解惑,做到有問必答;
——應嚴格執行各項業務操作規程,按制度規定進行操作,在作業全過程杜絕野蠻操作。
7.3.4服務質量
7.3.4.1倉儲
倉儲服務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收貨及時率:(約定時間內實際收貨的商品數量/實際到貨的商品數量)*100%≥95%;
——發貨及時率:(約定時間內及時發貨訂單量/總訂單數量)*100%≥98%;
——庫存準確率:(1-帳實不符的商品量/庫存總商品量)*100%≥99.5%;
——庫存損耗率:(商品損耗量/庫存總商品量)*100%≤0.1%。
7.3.4.2配送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配送服務質量應滿足以下要求:
——妥投率:(成功配送訂單量/配送總訂單量)*100%≥95%;
——配送及時率:(約定時間內成功配送訂單量/配送總訂單量)*100%≥90%;
——遺失率:(遺失訂單量/配送總訂單量)*100%≤0.02%;
——破損率:(破損訂單量/配送總訂單量)*100%≤0.05%;
——消費者投訴率:(有效投訴訂單量/配送總訂單量)*100%≤0.2%。
7.3.5投訴
7.3.5.1投訴受理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提供消費者投訴的渠道,主要包括互聯網、電話、信函等形式。投訴有效期為1年。
7.3.5.2投訴處理時限
投訴處理時限應不超過30個日歷天,與投訴人有特殊約定除外。
7.3.6投訴處理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對投訴信息進行分析,提出處理方案,制定補救措施,按服務承諾及時處理。
投訴處理完畢,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在處理時限內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若投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應告知其他可用的處理方式。
7.3.7賠償
7.3.7.1基本要求
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與商戶或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約定理賠規則,包括賠償范圍、免責條件、賠償標準、保險或保價等事項,并按約定進行賠償。
如未進行規定或規定未能覆蓋,按以下要求執行:
——賠償對象:發貨人或發貨人指定受益人;
——賠償范圍:由于電子商務物流組織原因造成貨物毀損、丟失的,其中免責條件見6.3.6.2;
——賠償處理時限:24h內答復索賠人是否受理;30個工作日內處理消費者理賠;
——賠償標準:保價貨物發生丟失或全部損毀,原則上按保價金額賠償。
理賠事件結束后,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應做好理賠資料的歸檔保存工作。
7.3.7.2免賠情況
出現以下情況,電子商務物流服務組織可不予賠付: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通常包括兩種情況:
a)自然原因引起的,如水災、旱災、暴風雪、地震等;
b)社會原因引起的,如戰爭、罷工、政府禁令等:
——由于消費者的責任(發貨人、消費者的過錯)或者所寄貨物本身的原因(如:貨物自然性質、內在缺陷或合理損耗),造成貨物損失的;
——貨物違反禁寄或限寄規定,經國家主管機關沒收或依照有關法規處理的;
——發貨時已與消費者達成相關特殊約定,并有書面憑證不予賠償的。
“一帶一路”背景下,物流裝備企業的全球化發展 01月01日 08:00
解讀汽車物流全局數字化 08月16日 14:11
“大數據與智慧物流”專題報道 12月06日 14:24
2017年中國零售電商十大熱點事件點評 12月11日 16:35
供應鏈協同、互聯網+,中國制造業轉型的十個方向! 01月11日 10:42
預判:2018年,中國快遞十個可見趨勢 02月28日 11:16
2018年關于零售的18個趨勢 03月27日 10:51